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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陕州区人民医院院长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0 09:13 来源:人才工作网

公开招聘陕州区人民医院院长公告


陕州区人民医院是一所县级公立二级乙等综合医院。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促进陕州区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陕州区人民医院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陕州区人民医院院长1名。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坚持依法治院、以德治院的办院理念。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工作开拓进取,服务意识强。

3.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4.熟悉新时期医疗卫生健康工作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工作业绩较好,业界声誉好。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副主任医师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69年7月以后出生;主任医师的年龄在52周岁以下,即1967年7月以后出生。

4.现职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公立医院从事临床医学工作,具有3年以上副院长级(含班子成员)或6年以上中层正职管理岗位工作经历;或者在三级综合公立医院从事临床医学工作,且具有3年以上中层正职管理工作经历或学科带头人。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因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医患纠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到责任追究的;因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本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任期目标

在陕州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履行院长职责,任职期内医院达到“三提高”的目标,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医院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经营秩序持续稳定,薪酬分配更加合理,医院实现良性运转。

(二)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诊疗业务和水平显著提升,新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危重病人救治能力显著提高,业务能力明显增强。

(三)社会效益明显提高。就医环境进一步改善,医患关系更加和谐,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四、职权、待遇和管理  

(一)工作职权  

在陕州区人民医院现有条件和政策范围内,组织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1.实行区人民医院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2.经主管部门备案,自主引进紧缺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3.在政策范围内,实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年度目标责任奖,奖罚分明,进一步调动职工积极性。  

4.优化人员结构,制定相关管理措施,加强医院管理。

5.享有上级主管部门赋予的其他职权。 

(二)相关待遇  

1.院长在聘任期间实行年薪制,年薪不低于20万元,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中,基本薪酬12万元,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依据月经营业绩,按照医院绩效考核分配办法确定,按月发放。对于年度经营业绩达到预定目标的,其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少于20万元的,差额部分给予一次性补发。对于年度经营业绩超出预定目标的,实行一事一议,经医院目标考核小组认定,报请陕州区委、区政府同意,给予发放任期奖励奖金。

2.院长的薪酬为税前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院长在三门峡市区无住房的,医院提供住房;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若配偶有工作需求,可按原单位性质随迁到陕州区;适龄子女在我区入园、入学的,由区教育部门协调。

(三)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聘期为5年,其中试用期1年。所聘职务及相关待遇在聘期内有效,聘用人员不调动原人事关系。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期内实行目标考核管理。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本人愿意且未达到最高任职年限的,优先聘用。聘用期内确因特殊情况需离职的,须提前半年提出书面申请,经陕州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解聘手续。

被聘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给予约谈、解聘等组织处理:

1.被聘用人员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半年以上的。

2.被聘用人员因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

1)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不及时不得力的;

2)医德医风存在问题受到查处,或者有其他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3)年度考核、任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

3.被聘用人员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在陕州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陕州区公开招聘区人民医院院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集中面试、体检、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三门峡日报》、三门峡市人才网、陕州区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11日8:30至7月19日18:00,报名专用网站为陕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shanzhou.smx.gov.cn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7月24日前下载陕州区公开招聘区人民医院院长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将以下材料发送至szqwjwrsk@163.com邮箱。

1.陕州区公开招聘区人民医院院长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PDF格式原件扫描件)。

3.近期免冠2英寸彩色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内)。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至7月30日(8:00—12:00,15:00—18:00)。现场确认地点为:陕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股(陕州区陕州大道中段 区政府7楼726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不能到现场进行确认。

现场确认时须携带网上报名时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

(三)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报名截止日起7日内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未接到电话通知者,即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查材料不予退回。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比3。 

(四)集中面试

由陕州区公开招聘区人民医院院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就职演讲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人民医院组织候选人就职演讲,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卫健委等部门人员和区人民医院选派的医护人员代表组成评审组,采取打分的形式,对候选人排出名次。

(六)体检

由陕州区公开招聘区人民医院院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集中进行统一体检。

(七)组织考察

综合各项指标,陕州区公开招聘区人民医院院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报陕州区委同意后开展组织考察。由陕州区公开招聘区人民医院院长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负责审核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特别是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对是否适合和胜任公开招聘职位作出评价,并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等方面意见,考察组形成综合考察意见。

(八)研究决定

陕州区公开招聘区人民医院院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察情况报陕州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聘人选。

(九)公示聘用

拟聘人选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陕州区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398-3835731

   箱:pzwjwjjjcz@163.com

七、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陕州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陕州区公开招聘区人民医院院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八、其他

本公告由陕州区公开招聘区人民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98-3832360

 

           

 

  三门峡市陕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