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首批优秀科技创新人才申报评选公告
三门峡市首批优秀科技创新人才申报评选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健全三门峡市科技创新人才选拔培养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三门峡市委组织部 三门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三组人才〔2020〕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首批三门峡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市各行业各领域中(含中央、省驻峡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原则上评选对象须在我市工作满2年,且评选当年在岗工作,年龄、身份、户籍、国籍不做限制,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人员不纳入推荐选拔范围。本批计划选拔30名左右。入选“中原英才”人选直接列入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不占本次推荐名额。
二、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参评人员在工作业绩方面需同时符合下列前三项条件或符合第四项条件:
(一)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二)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新性科技成果或对三门峡产业转型升级、经济转型发展具有一定推动作用的成绩;
(三)具有从事研究所必需的科学研究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近5年内参与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拥有技术成果和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
(四)获得省部级奖励或拥有有效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审定证书的人才不受学历、职称等限制,可优先参评;我市科技型企业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河南省青年科技奖等省级以上科技人才荣誉称号获得者。
三、申报材料
(一)填报《三门峡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推荐表》,内容要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申报人和被推荐人要在“本人承诺”栏中亲自签字,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二)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包括附件页码;
2.支持在三门峡市工作时间的旁证材料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和最高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
4.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
5.支持获得个人荣誉称号成立的旁证材料复印件;
6.已完成的科技项目的计划任务文件(含项目主持人)、项目验收结论(意见)及验收专家组名单复印件;
7.支持获奖情况成立的旁证材料复印件;
8.支持申请人和推荐人作为权利人、发明人已授权知识产权的旁证材料复印件;
9.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
10.其他推荐表中有关内容的旁证材料。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三门峡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按照隶属关系申报,隶属于市直部门(单位)的通过市直部门(单位)或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各县(市、区)通过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二)申请人和推荐单位需按照要求填写《推荐表》,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报至各推荐部门。推荐材料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一经申报,将不允许修改。推荐人工作单位和推荐部门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纸质推荐材料连同相关附件材料竖向左侧装订,装订后报送推荐部门审核盖章。
(四)《推荐表》纸质(电子)推荐材料及汇总表一式3份由推荐部门统一推荐上报。
(五)受理时间和地点。推荐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前。报送地址:三门峡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一楼窗口。
(六)推荐部门应按时推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个人申报《推荐表》中“工作单位意见”一栏不填写。申报工作结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五、评选程序
(一)资格审查。市科技局组织对报名参选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人员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二)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牵头成立专业评审组,采取审阅材料、集中评议和无记名表决相结合等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进行专业评审。
(三)研究人选。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综合人选专业水平、日常表现等情况,研究提出初步人选名单。
(四)公示和命名。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颁发证书。
联 系 人:上官儒杰、姚若男
联系电话:0398—2928989
电子邮箱:smxrhk@163.com
中共三门峡市委组织部
三门峡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