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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加强院地院企合作的 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10-11 09:30 查阅次数:47 来源:人才工作网

中共三门峡市委办公室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全面加强院地院企合作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全面加强院地院企合作的


实 施 意 见


  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地方和企业开展合作(以下简称“院地院企合作”)是吸纳先进技术、引进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转型创新发展的有效措施。为全面加强院地院企合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院地院企合作的重要性。院地院企合作是指地方和企业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技术、人才、信息优势,通过联合开展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咨询服务和人才培养交流等工作,大力破解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及企业经营管理、技术研发中的制约瓶颈和关键问题,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全面加强院地院企合作,对我市加快人才强市建设、发力三次创业、加快转型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将院地院企合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把全面加强院地院企合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内容和有效载体,认真研究制订合作的内容、方式、政策和措施,建立政府推动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要依托本地区本行业的资源特点和产业结构,以开展科技创新、项目合作、人才培养为着力点,广泛开展院地院企合作共建,构建务实长效合作机制,引进一批创新人才,建成一批创新平台,转化一批科技成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

  三、积极探索院地合作模式。要充分盘活资源,积极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对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研发中心、技术转移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在规划编制、公共配套、土地保障、资金筹措、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要充分发挥我市生态环境和产业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建立科技产业园、院士村、专家公寓、博士小镇、人才活动中心等合作载体,优化服务环境,加大柔性引才力度,通过技术攻关、顾问指导、战略咨询、成果转化等形式汇聚人才智力资源。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组建产业协同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跨越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支撑。

  四、全面加强院企合作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引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资源,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等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共建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优先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技人才入驻创办企业。加快科技大市场建设,完善科技成果交易、难题需求发布、院校技术支撑、科技中介服务、科技动态追踪、科研仪器共享等功能,促进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有效对接。

  五、不断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参与我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形成技术、人才、资本和高新技术产业密集高地。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在我市设立或共建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推进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科技人员以知识产权、技术入股的形式参与项目合作,以技术要素参与收益。

  六、深入开展专家决策咨询服务。发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高端人才密集、与国内外智库交流广泛的优势,邀请有关学科的专家学者,分行业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顶层设计、资源开发提质增效、城市规划管理、智慧城市建设、金融资本运作等领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把脉问诊”、建言献策,提供专业意见建议和决策咨询服务。

  七、大力推进人才交流培养。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在我市建立毕业生实训、就业见习基地,选派科技人员到我市相关单位挂职、兼职、交流。立足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和紧缺人才需求,到合作院校举办专场招聘会,引进优秀人才。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师资优势,对我市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关键人才、高技能人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进行大规模大范围培训。建立高端在职教育定向委培合作模式,加大资助力度,组织我市有培养潜力的技术人才带课题、带项目到合作院校深造学习。加强我市与高水平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交流和合作,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开发计划,采取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订单培养方式,探索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加大人才培养和储备力度。

  八、精准实施院地院企合作项目。各级各部门要围绕黄金、铝工业、煤化工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围绕智能制造、清洁能源、信息产业、旅游产业、特色农业等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围绕医疗卫生、节能环保、智慧城市等民生领域跨越发展,梳理汇总项目合作和技术支持需求,编制目录,定期发布,积极寻求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合作。全市每年重点统筹一批对地方经济有较大拉动作用的重点项目,建立台账,加大扶持,力争做大做强。

  九、完善院地院企合作激励保障。对院地院企合作项目,发改、科技、工信等部门要做好服务和协调工作,在项目申报、评定、扶持上要优先推荐、重点支持。对院地院企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院地院企合作项目补助、奖励等所需经费,由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完善风险投资等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吸引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合作项目。

  十、加强对院地院企合作组织领导。院地院企合作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与配套细则。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推进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市县联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要做好院地院企合作的指导协调、督查通报等工作,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服务意识、效率意识、人才意识,对重大合作项目和重点专家实行专班服务,切实将院地院企合作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地方和企业开展合作(以下简称“院地院企合作”)是吸纳先进技术、引进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转型创新发展的有效措施。为全面加强院地院企合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院地院企合作的重要性。院地院企合作是指地方和企业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技术、人才、信息优势,通过联合开展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咨询服务和人才培养交流等工作,大力破解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及企业经营管理、技术研发中的制约瓶颈和关键问题,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全面加强院地院企合作,对我市加快人才强市建设、发力三次创业、加快转型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将院地院企合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把全面加强院地院企合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内容和有效载体,认真研究制订合作的内容、方式、政策和措施,建立政府推动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要依托本地区本行业的资源特点和产业结构,以开展科技创新、项目合作、人才培养为着力点,广泛开展院地院企合作共建,构建务实长效合作机制,引进一批创新人才,建成一批创新平台,转化一批科技成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

  三、积极探索院地合作模式。要充分盘活资源,积极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对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研发中心、技术转移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在规划编制、公共配套、土地保障、资金筹措、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要充分发挥我市生态环境和产业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建立科技产业园、院士村、专家公寓、博士小镇、人才活动中心等合作载体,优化服务环境,加大柔性引才力度,通过技术攻关、顾问指导、战略咨询、成果转化等形式汇聚人才智力资源。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组建产业协同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跨越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支撑。

  四、全面加强院企合作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引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资源,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等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共建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优先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技人才入驻创办企业。加快科技大市场建设,完善科技成果交易、难题需求发布、院校技术支撑、科技中介服务、科技动态追踪、科研仪器共享等功能,促进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有效对接。

  五、不断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参与我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形成技术、人才、资本和高新技术产业密集高地。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在我市设立或共建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推进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科技人员以知识产权、技术入股的形式参与项目合作,以技术要素参与收益。

  六、深入开展专家决策咨询服务。发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高端人才密集、与国内外智库交流广泛的优势,邀请有关学科的专家学者,分行业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顶层设计、资源开发提质增效、城市规划管理、智慧城市建设、金融资本运作等领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把脉问诊”、建言献策,提供专业意见建议和决策咨询服务。

  七、大力推进人才交流培养。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在我市建立毕业生实训、就业见习基地,选派科技人员到我市相关单位挂职、兼职、交流。立足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和紧缺人才需求,到合作院校举办专场招聘会,引进优秀人才。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师资优势,对我市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关键人才、高技能人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进行大规模大范围培训。建立高端在职教育定向委培合作模式,加大资助力度,组织我市有培养潜力的技术人才带课题、带项目到合作院校深造学习。加强我市与高水平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交流和合作,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开发计划,采取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订单培养方式,探索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加大人才培养和储备力度。

  八、精准实施院地院企合作项目。各级各部门要围绕黄金、铝工业、煤化工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围绕智能制造、清洁能源、信息产业、旅游产业、特色农业等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围绕医疗卫生、节能环保、智慧城市等民生领域跨越发展,梳理汇总项目合作和技术支持需求,编制目录,定期发布,积极寻求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合作。全市每年重点统筹一批对地方经济有较大拉动作用的重点项目,建立台账,加大扶持,力争做大做强。

  九、完善院地院企合作激励保障。对院地院企合作项目,发改、科技、工信等部门要做好服务和协调工作,在项目申报、评定、扶持上要优先推荐、重点支持。对院地院企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院地院企合作项目补助、奖励等所需经费,由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完善风险投资等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吸引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合作项目。

  十、加强对院地院企合作组织领导。院地院企合作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与配套细则。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推进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市县联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要做好院地院企合作的指导协调、督查通报等工作,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服务意识、效率意识、人才意识,对重大合作项目和重点专家实行专班服务,切实将院地院企合作工作做细、做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