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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第四批(2022年)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人才项目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2 15:34 来源:三门峡人才工作网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加快由资源型城市向创新型城市蝶变,加快建强省际区域中心城市,强力汇聚一流创新人才,进一步增强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实力,认真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文件精神,抢抓中原关键金属实验室落地重大机遇,决定启动第四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人才(团队)申报对象。符合中共三门峡市委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若干意见(试行)》《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实施办法>等八个办法的通知》《三门峡市进一步激发人才和科技新动能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有关规定,并在我市实施项目的人才(团队)。

人才项目申报对象。人才项目是指人才(团队)实施的创新创业项目。在项目支持方面,坚持“四个突出”,即突出重点支持工业产业化、新兴产业项目,突出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中小企业科技含量高的项目,突出持续支持已落地、发展潜力大的优质人才科技项目,突出跟进支持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重大招才引智活动签约项目。重点围绕黄金、铝工业、煤化工等传统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迭代性技术、颠覆性技术攻关;围绕材料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创新技术工艺、创新产品;围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及新医药、新能源、优质农产品开发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以及金融投资、生态环保、文化创意、医疗卫生、科技咨询、工业设计、测试检测等高端服务业需要进行培育支持。优先支持中原关键金属实验室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已纳入我市人才储备项目库且发展前景广阔的项目。

二、申报类别及申报材料

(一)人才(团队)

申报类别。根据《三门峡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分类目录》(附件2),按顶尖人才(A类)、领军人才(B类)、高级人才(C类)、青年英才(D类)、急需紧缺人才(E类)五个层次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根据申报类型,填写《三门峡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书》(附件3),并在申报书封面注明申报层次。提交身份、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二)人才项目

在申报高层次人才(团队)的基础上,人才实施的创新创业项目分以下三类进行申报。

1.产业化项目。包括在我市境内单独创办(或与我市实体企业联合创办)的法人实体产业化项目、依托已有实体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类产业化项目、尚无明确承接地或合作伙伴的产业化项目。

申报材料:填写《三门峡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产业化项目申报书》(附件4),提交营业执照、合作协议、审计报告(没有的暂不提供)以及与申请项目有关的科技成果鉴定(评价)证书、查新报告、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成果持有人证明文件等证明资料,按顺序统一装订。同时编制递交《项目计划书》(附件7)。

2.新型研发机构项目。主要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依法在我市辖区登记的法人实体,注册资本500万元(含)以上,有相对固定、相应层次的研发人员,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项目,包括自建机构和合作共建机构。

申报材料:填写《三门峡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创建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附件5),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新型研发机构组建协议书、审计报告(前三项没有的暂不提供)、牵头人及主要研发人员身份证明书、学历(学位)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按顺序统一装订。同时编制递交《项目计划书》(附件7)。

3.科技合作项目。主要是指受聘于我市企事业单位,以我市现有企事业单位为依托,开展基础研究、技术攻关、产品研发、高新技术引进推广、成果转化等合作研发项目。

    申报材料:填写《三门峡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附件6),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合作协议、审计报告以及与申请项目有关的成果鉴定(评价)证书、查新报告,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书等有关资料,按顺序统一装订。同时编制递交《项目计划书》(附件7)。

三、主要支持政策

1.资金扶持。实行重点企业“一企一策”、重大事项“一事一议”,最高可给予项目1亿元扶持资助。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根据层次给予100—5000万元项目产业化(研发)扶持资助。

2.薪酬激励。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待遇可实行年薪制,3年内每年最高发放生活补贴20万元。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可实行灵活多样的协议工资形式,每人最高发放生活补贴10万元。

3.场所支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给予300平方米以上创新创业场所,3年内免租金。需要生产性标准厂房和建设用地的,优先给予保证。

4.融资支持。鼓励私募基金和投资公司在适当条件下给予人才项目实施企业股权投资,按照其投资额的1%给予被投资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可由我市设立的创新创业基金给予股权投资扶持担保机构提供最高500万元融资担保,补贴3年内融资利息。    

5.平台建设。在我市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助。对经市备案通过的中试基地,同级财政给予500万元奖补;对省备案通过、引领示范性强、转化效果突出的中试基地,市财政给予200万元奖励。对建立的“人才飞地”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经费支持根据工作成效,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支持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异地研发中心、离岸创新中心,同级财政最高补助200万元,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本地引进人才同等待遇。

6.生活安居。对全职引进的A、B、C、D、E类人才,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3年内由同级财政每年发放生活补贴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同级财政发放购房补贴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30%)。使用住房公积金在我市行政辖区内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可提取个人、配偶及父母的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商业贷款部分定点银行给予最低住房按揭贷款利率。

7.荣誉激励。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项,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获得省级以上技能大奖,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获得“三门峡市杰出贡献奖”,给予50万元奖励。

8.服务保障。市、县两级财政设立规模总额为5亿元的人才发展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依托人才工作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一卡通”服务,全方位保障高层次人才医疗、子女入学、配偶就业,解除人才后顾之忧。

上述政策具体情况可在三门峡人才工作网政策栏查阅。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266-615日。现场申报的,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到受理地点进行申报。通过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将申报材料邮寄至指定地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制定邮箱。

(二)受理地点

市本级与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同步开展受理工作。申报者与意向落地区域(市本级或县 <市、区> )联系申报。尚未确定意向落地区域的,向市本级申报。

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市本级:河南省三门峡市崤山路军分区西侧三门峡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1楼

联系人:上官申子  赵玉龙

联系电话:0398-2928877   17737299512

邮箱:smxrhk@163.com

义马市:义马市银杏路科技大厦九楼科技办

联系人:莫晓甜  王揆 

联系电话:0398-5586233  13525207291

邮箱:ymkjjbgs@126.com

渑池县: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楼403室 渑池县黄河路与桥东路交叉口向北100米   

联系人:丁建辉  闫留中  

联系电话:0398—3186809  13693999809

13603812988

邮箱:mcxkjj@163.com

湖滨区:三门峡市五原路与六峰路交叉口向南50米(原湖滨区林业局院内)湖滨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211

联系人:王少慧  张文婷

联系电话:0398-2958668  0398-3058982

邮箱:hbqkjj@126.com

陕州区:三门峡市陕州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3楼科技人才合作与成果转化区域创新科

联系人:张       浩

联系电话:0398-3850803 15939852288

邮箱:sxkjj2097@163.com

灵宝市:灵宝市函谷北路文化活动中心工信科技局505

联系人李雪珂  张振帝

联系电话0398-8829591  0398-8865310

邮箱:lbswrcb@163.com    lbskjj@163.com 

卢氏县:卢氏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一楼(信息开发服务中心105

联系人: 郭卢华   宋圣洁

联系电话:0398-2352885  13193976917

邮箱:lsxkjj@163.com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人才(团队)受理地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园通路中段创业中心组织人社局(417 室)

联系人:王文君

联系电话:0398-2751635  0398-2751976

邮箱:smxssfqzzb@163.com

人才项目受理地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园通路中段创业中心科技局(323 室)

联系人:李泽宇

联系电话:18211909931

邮箱:smxgxqkj@126.com

经济开发区:三门峡市崤山路西段43号院开发区管委会主楼1111室

联系人:曾  丹  李跃华

联系电话:0398-2357717   18639895501 13903985601   

邮箱:smxkfqzzgbk@163.com  

(三)注意事项

1.现场申报的请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

2.带项目的人才(团队),报送人才(团队)申报材料、人才项目申报材料、《项目计划书》3个材料。不实施项目的人才(团队)只报送《三门峡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书》及证明材料即可。申报材料竖向左侧装订或胶装,一式通过现场或者邮寄方式报送至申报地点,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申报地点邮箱。

3.现场报送纸质材料的,携带身份、学历(学位)证明、证书(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合作协议审计报告,以及与申请项目有关的成果鉴定(评价)证书、查新报告,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书原件,受理人员核实、留存复印件后当场返还。邮寄方式报送纸质材料的,请不要邮寄原件,但需在专家评审前递交原件接受审核。

4.申报人要保证填报材料真实完整,表述要客观准确,没有证明材料支撑的,请不要填入相应表格。

5.所申报的人才(团队)、人才项目,经初步筛选、专家评审、综合评估等程序后,研究制定具体扶持意见,请保持通信畅通。


附件:

附件1:《三门峡市进一步激发人才和科技新动能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主要内容.docx

附件2: 三门峡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分类目录.docx  

附件3:三门峡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书.doc

附件4:三门峡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产业化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5:三门峡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创建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doc

附件6:三门峡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7:项目计划书编写基本要求.doc





                                                  中共三门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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